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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0學年度第1學期「各類學雜費減免」申請須知-《新生》

新生、轉學生及復學生減免時間:110年8月2日至110年9月17日止。
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金 與 學雜費減免 只能擇優選一申請。

新生學號查詢:校務系統→學生學號查詢 或電洽 綜合業務處1組承辦人

◎紙本資料(切結書、證明文件)請在註冊繳費前送達楠梓校區綜合業務處二組,才算完成申請。

※※※ 請務必詳閱以下附件資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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